各部门:
根据《河南警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(试行)》(【2017】173号)的有关规定,近期开展2017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奖励成果发表或完成的时间范围: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。
2.可以申请科研成果奖励的范围包括学术论文、学术著作、科研项目成果、获奖科研成果。
3.各单位组织申报的人员填报申请表,由本单位进行真实性审核,统一报科研处。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。
4. 申报受理时间为2018年2月6日前。上报材料需提供:(1)个人申请表1份;(2)论文成果需提交期刊封面、目录、论文复印件1份;提交下载的PDF电子文档(论文字数以此为准);被SCIE、EI、SSCI、A&HCI收录的论文必须提供权威机构的检索证明复印件1份;(3)科研项目成果需提交结项证书、研究报告复印件1份;(4)著作需提交原件1部;(4)成果奖励需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1 份;(5)部门汇总表1份并附电子文档。
科研处
2018年1月24日
附件:1.河南警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
2.2017年度河南警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